通 知
接到協會關于“2021年10月31日起,恢復查驗民用無人機駕駛員執照或等級申請人及持有人電子飛行經歷記錄時間”的通知,我司高度重視,認真研究通知內容,嚴格落實通知要求,為提高訓練效率,保證訓練質量,更好的落實《訓練大綱》工作內容,現通知如下:
1、因新的考試管理辦法規定,凡報名考試人員必須滿足無人機訓練大綱規定的飛行訓練時間才能報名參加考試,特此通知已報名未結業的學員請盡快聯系我公司負責人員購買U-BOX。并合理安排時間,參加訓練,順利完成考試。
2、電子飛行經歷記錄時間不符合《民用無人機駕駛員管理規定》相應要求的,不能申請參加實踐考試。
3、學員應熟悉了解《云系統注冊說明》、《個人記錄飛行時間說明》,疑問之處及時聯系負責人或教員。
4、根據通知要求及方便個人電子飛行經歷記錄,建議已畢業學員及時購買U-BOX設備;積累飛行時間,以免影響后期的執照審核。
附(中國航空器擁有者及駕駛員協會通知):
各無人機駕駛員訓練機構:
依據《民用無人機駕駛員管理規定》(AC-61-20),接入無人機云系統的民用無人機駕駛員執照或等級申請人及持有人,飛行經歷記錄本填寫內容須與無人機云系統電子飛行經歷記錄相一致。自2019年底起,由于疫情原因,暫緩云系統電子飛行記錄的查驗,現各地疫情態勢逐步得到控制,將恢復執行無人機云系統電子飛行經歷記錄查驗。
學員應在開始參加培訓前,在無人機云系統內注冊個人賬號,訓練過程中的帶飛與單飛時間應分別記錄入本人的飛行經歷電子記錄時間,在申請實踐考試前其電子記錄時間須符合《民用無人機駕駛員管理規定》中相應的帶飛與單飛飛行經歷要求。
自2021年9月27日起該查驗制度進入恢復期,查驗將于2021年10月31日起正式生效。
山東華飛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4日